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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水平—专访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保春

2025/03/07 09:14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6.9万

如何提升城乡殡葬服务功能,有效节约土地资源,保障墓地普惠性供给,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从而赋能乡村振兴内涵,是新时期我国殡葬改革面临的新课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保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大殡葬制度改革力度,逐步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华传统文化与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衔接,才能更好地提升乡村社会治理的效能。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超过3亿农村户籍人口长期在城市工作生活。受城乡二元结构限制,大量外出务工人员受户籍、土地政策制约,难以实现“落叶归根”的传统殡葬诉求。据统计,我国农村现有4000余万个家族墓地面临管理空白,而城市经营性墓地均价已达农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的20倍以上。与此同时,中西部农村地区年均消失7000个传统村落,祭祀文化的断裂加速了乡土文化载体的消逝。

潘保春代表认为,“城市买不起,农村回不去”的民生困境,逐渐成为当前殡葬行业的突出矛盾。允许返乡安葬不仅能够实现“落叶归根”的文化诉求,延续“慎终追远”的文化传统,也能在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土地保护和乡村治理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潘保春代表通过几年来的调研指出,在文化传承方面,我国78%的县级文保单位与宗族墓地存在空间关联,江浙地区宗祠祭祀带动非遗传承项目保护成功率提高43%。允许返乡安葬可维系乡土文化记忆载体。在经济振兴方面,湘西自治州试点“祭祀+”产业模式,通过规范管理外迁人员墓地,带动周边发展民宿、手工艺等业态,单个墓地年均产生祭祀消费1.2万元,配套产业收益达墓园收入的5倍。在土地资源保护方面,运用国土空间规划新技术测算,通过丘陵荒坡地整治,可在不占用耕地前提下,全国范围新增生态殡葬用地约180万亩,满足未来30年的城乡安葬需求。在社会治理方面,广东清远试点“乡贤归葬”制度后,外迁人员参与家乡公益事业比例提升27%,有效增强城乡文化纽带。

通过殡葬政策改革创新,既能破解3亿城乡流动人口的“人生终点焦虑”,又可年均为农村创造500亿元级的新兴服务市场。既能满足人民群众传统文化情感的需求,又能培育新型乡村服务业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对此,潘保春代表建议,可由民政部牵头,联合自然资源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从五个方面加强创新试点,力争在“十五五”期间建成覆盖城乡的殡葬服务新体系,使生者得慰藉、乡愁有寄托、乡村获振兴。

一要构建梯度化殡葬用地制度。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建立“户籍人口保障用地+外迁人员周转用地”双轨制殡葬用地制度。在县域国土空间规划中单列5%-8%未利用地作为殡葬周转储备。推行“墓穴银行”制度,允许外迁人员生前认购使用权。

二要创新生态葬式权益转化机制。制定《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办法》,对选择树葬、草坪葬的外迁人员给予一定额度的费用补贴。试点“碳汇墓园”项目,将生态葬固碳量纳入个人碳账户。开发“数字家祠”平台,实现线上线下祭祀融合。

三要培育乡村殡葬服务综合体。在乡村振兴重点县优先布局殡仪服务站,延伸发展临终关怀、遗产公证等衍生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以PPP模式建设集安葬、祭祀、文化体验于一体的生命文化园。对返乡安葬产生的运输、仪式等服务支出,允许抵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

四要建立文化传承激励机制。将传统殡葬礼仪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畴,纳入“乡村记忆工程”保护名录。对完整保存家族墓群的村落,在传统村落保护资金分配上给予15%以上的倾斜。高校开设生命文化专业,定向培养乡村殡葬管理人才。

五要完善配套保障体系。构建全国殡葬服务“一码通”系统,实现跨域安葬手续线上办理。设立专项调解委员会处理安葬纠纷,纳入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为农村殡葬从业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3年内实现全员持证上岗。(郭伟)


责任编辑:王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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